一般來講在過去主流媒體上大做廣告,如果有附帶宣傳網址的話多半應該是某個商業獨立網址,但是 現在很多廣告一反過去改用關鍵字搜尋的方式替代了,然而這次曹興誠所做的廣告,廣告上卻是以一個屬於個人的免費部落格網站做為廣告附帶網址。
所謂「可以不做大老闆 不可不為部落客」,象徵部落格已經從網路次文化媒體變為主流媒體,部落格不再只是網路次文化的 服務,部落客也可以發揮社會的影響力。
前面所說的現在很多廣告都改 用搜尋做為廣告品牌形象帶進網路的方法,又是為什麼呢?那是因為透過那些廣告的關鍵字搜尋出 來不再只是一個獨立網站,反倒是有更多部落格的出現。
最近有機會遇 到台灣一個以推動肚皮舞活動國際比賽的負責人,我建議她其實每個活動都可以做一個部落格,每 個部落格都可以影片、照片、文字一起來。
當然部落格還有很多無限的可能性,我也還在不斷的嘗試中。
曹興誠的部落格有別於其他企業主的部落格,他直接啟動一個議題,可說是議題部落格,證 明部落格也可以是一個議題運動的開始,甚或可能是一個由下而上公投的啟動,一個社會改革的發 紉。
其實有關部落格連網的活動,在部落格與部落格之間一直都存在著 ,其中也不乏公共議題,只是多半是部落格之間彼此的連結與聯播,圖示的共用,有些則是政治工 作者所為的法案議題,屬於百分之百原生的部落客發起的,曹興誠算是第一個,我只能說曹興誠跟 他的網路經營團隊真的抓到了部落格的步調。因為曹興誠說他的部落格有專人在維護。
我為曹興誠的部落格的公民原生議題喝采,因為他讓台灣的部落格有了不一樣的機 會,也給了大陸的博客作者最好的示範。我要問的是同樣的網路原生政治議題訴求,在中國香港跟中國內地可行嗎?如果不可行的話,這正是台灣部落格文化的民主價值展現。
出版日期: 26 七月, 20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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